让我们用人类实践去全面地检验马克思主义吧。
正是因为市场是有缺陷的,因此我们要建立一些市场外的制度来弥补市场的不足,比如社会福利、公共政策等。因此政府也不能光看网上的东西,不是说使网民高兴了就等于大家都高兴了。
过去政府确实有很多的越位、缺位、错位,不该做的事情做了,该做的事情没有做。中国企业将来要面对的是跨国公司的竞争,所以我们要在全球的范围内来考虑竞争力的问题,而不是依靠政府补贴。提倡自主创新不能单靠政府加大投入搞补贴,包括对民营企业搞补贴。中国有更大、更深刻的问题需要去关注。当然关于外资介入我国大企业的改革有很多不同的看法,但是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国内的民营企业没有那么大的资本,很少能够参与到大企业的改革中。
外资的进入不仅仅带来技术和资本,更多的是带来大量的知识和管理经验。他们现在不是真正需要政府救济的,需要政府救济的人还没有上网的能力。是的,狄更斯的《双城记》,最光明的时代和最黑暗的时代,到了中国都是因为有了那块地。
所有大案要案,也鲜少会缺少了那么一块地。二、三产业的增量占GDP增量的90%以上,是什么概念?就是国民经济越来越靠二、三产业推动,结果就把二、三产业用地的需求大幅度拉了上来。舞台铺设妥当,但等大戏开演。农业当然也要占很多土地,无奈农业在经济增量中的份额走低,所以就算占地面积不少,但对农地的需求却不升反降。
当年被毙了的江西副省长胡长清,为南昌一块土地改变用途私用公权,从经济效果看,那块地的利用价值也是增加了的,否则,贿从何出?但是细加观察,受土地饥渴症驱动占下的大片土地,虽然意图也是增值,但究竟能不能实现增值,却没有机制保障。还有部分呢?对不起了,那就是不受价格约束的需要主导了。
关键的一点是,以价格反映需求变化,对商品数量的需求本身尚受价格的制约,倘若货币购买力不足,那么需要再强烈,也大不到哪里去。同期全国城镇人口增长了多少呢?平均只有5.8%。那本是盖农宅非用不可的土地,在1961年被宣布归集体所有,从此也服从按成员权分配的集体逻辑。要阐释以上的合理与不合理,我的出发点是改了30年只改成一个半拉子土地市场。
当然,还有一个效应,土地价格上升了,一般也刺激土地供应量的增加。所有的成功,背后鲜少没有那么一块地。但是属于农村集体的土地,却囿于社员自用和不得自由转让的法律和习俗,基本被隔绝在土地市场之外。从1990年到2010年一起算,总共新增GDP30.4万亿,其中91.6%来自二、三产业。
这是说,当价格不管用的时候,数量就管用——横竖价升刺激土地供应,而多从农村获得土地的量,等于也是对某些用途、某种位置的土地之升价,作出的合乎市场机理的反应。于是我们观察到,大规模人口流动、显著的国民经济结构变化,不但刺激起对居住、建设用地的强烈需求,而且还在中国条件下不断放大着此种需求,使之趋向于不受、少受土地相对价格约束的需要
那是一部超强的经济发动机,其强力程度会不会达到自我毁灭的程度,要由权力的强度及其所受的限制来决定了。以有限所见,人们的基本行为倾向,还是要改土地的低收益利用,为高收益利用。
还有部分呢?对不起了,那就是不受价格约束的需要主导了。于是,人口大规模流动、国民经济结构变化对集体土地需求的变化,就无法通过相对价格的灵敏变动来得到表达。要阐释以上的合理与不合理,我的出发点是改了30年只改成一个半拉子土地市场。当然,还有一个效应,土地价格上升了,一般也刺激土地供应量的增加。不过它与农地尚有些许不同:一旦分给农户,基本长久使用,不因社区人口变动而调整。二、三产业的增量占GDP增量的90%以上,是什么概念?就是国民经济越来越靠二、三产业推动,结果就把二、三产业用地的需求大幅度拉了上来。
在地随房走的情况下,宅基地在事实上可转让。从2000年到2010年,北京总人口增长了41%,上海增长了37.5%,天津增长了29.3%。
进入专题: 城乡中国 。我的观察,农村集体土地,特别是可转为非农业用途的土地数量,就构成一个替代性的突破口。
那本是盖农宅非用不可的土地,在1961年被宣布归集体所有,从此也服从按成员权分配的集体逻辑。例如我们都见过,居民争购物业之处,房价拉着地价上涨。
如果有一个大体完备的土地市场,那么以上需求变化、相对稀缺性的变化,会直截了当地反映到不同用途、不同位置土地的市价上。想想看啊,很多原本生于外地的人口要流向某个空间位置,对该位置的土地需求挡也挡不住地要旺起来的。所有的成功,背后鲜少没有那么一块地。相对需求的变化,出现了不同土地相对稀缺性的变化:二、三产业占用的建设用地,稀缺程度上升,农地的稀缺性,相对下降。
开发商再要多拿地,非付出高于昔日的代价不可。那些摊大饼摊成人口密度低、生活极不便利的新城,那些个大而无当的工业开发区,那些个电线杆比人多的鬼城,以及那些个与高房价、高地价并行不悖的闲置土地,在生活中不也存在吗?那些土地,要论收益,怕是不如让老乡种庄稼。
可是一旦价格不管用,人们对土地数量的需要就摆脱了以上限制,再也不受自己的收入、购买能力或融资能力的约束。要不,我们该如何解释似乎突然爆发出来的、象热病一样流行的土地饥渴症呢?君不见,一时间无论天南地北,拿地都是经济战争的最强动员令,也是条条、块块、企业和个人间竞争战无不胜的法宝。
加盖其上的农宅是私有物业,允许租赁和买卖。有一点很重要,相对价格的变动,既反映需求,又约束需求——由于大家都想要的土地价格上升,对土地需求的量就受到抑制。
实际情况是,1987年在开放、外资进中国大潮的逼迫下,城市好歹还有一个先国有化、再市场化的制度空间,但凡土地明确为国有的,就可由城市政府拿出来公开拍卖或协议转让。关键的一点是,以价格反映需求变化,对商品数量的需求本身尚受价格的制约,倘若货币购买力不足,那么需要再强烈,也大不到哪里去。简单推断,价格管用的需求量一般是小于价格不管用的需要量的。这是说,当价格不管用的时候,数量就管用——横竖价升刺激土地供应,而多从农村获得土地的量,等于也是对某些用途、某种位置的土地之升价,作出的合乎市场机理的反应。
从1990年到2000年,我国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的GDP增加了3.9万亿,其中87.5%来自二、三产业。横竖你要来,他也要来,大家都要来,于是争房争地,一位难求,房租、房价、地价当然在竞争中被抬升。
从2000年到2010年,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的新增GDP21.5万亿,其中94%来自二、三产业。价格机制对土地配置不是完全不管用,但只管部分用。
先看流动人口,其统计定义是在非户籍所在地生活了6个月以上的人口。上几期,我们概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特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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